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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在美国,捡到手机未及时上交也犯法?纽约华裔 外卖郎被逮捕起诉!布鲁克林8大道一名华裔外卖郎,捡到一部苹果手机,但没及时上交警方,失主稍后通过手机追踪功能获得外卖郎所在地,使他遭警察逮捕。法律规定,拾到失物应尽快告诉警方或熟人,明确表示自己“只是暂时保管物品、打算归还”的意图。
日前,曼哈顿下东城的一名华裔拾荒老妇,在东百老汇附近捡瓶子时,捡到一部手机,开机联系上失主后,因为知道同为华人,希望索要50刀辛苦费。不料随后失主报案,称这只手机内有自己的重要文档,但对方以辛苦费作为拿回手机的条件,并带警员一同前往约好的见面地点。
警方当场对拾荒老妇进行逮捕,并以“刑事盗窃罪”对其进行起诉,而该罪名在纽约州属于E级重罪,或面临1-4年的牢狱之灾,且可能影响移民身份申请和绿卡。
无独有偶,2018年12月,在布鲁克林8大道附近,1名华裔外卖员L先生,在送餐途中,在路边捡到一部iPhone手机,但因为当时急着跑单,就揣进衣兜,没有及时处理。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在当天下午,在自己送餐到指定地点时,突然被一辆警车截停,警员对手机事宜对他进行询问。这时忙忘记的L先生,才想起上午捡到的手机,立刻掏出,不料却遭到警方逮捕,并押回警局盘查。
L先生表示,自己真的没有打算私吞或者转卖掉手机,只是因为送餐忙,就放在了兜里,想有时间后再处理,但没想到,手机失主先通过苹果的Find My iPhone功能定位了手机位置,便向警察报警。L先生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不得不上庭。
那在美国,捡到他人财物,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应确定,附近是否可能有物主出现。像美国普通法,就明确了“拾遗”和“盗窃”两种行为的主要区别,即捡到物主物品时,物品在物主的控制范围之内还是之外。若在物主的控制范围之内属“盗窃”,反之则为“拾遗”,若无法找到物主,下一步应如何处理,答案很可能是,入乡随俗,按各州法律而定。
在纽约州,根据州法规定,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10天内未归还或交给警察的的,则构成“非法占有物品罪”,遭轻罪指控。像19年3月,在法拉盛缅街和37大道相交的1家华人超市内,就发生了类似的案件。1名53岁华裔女子在超市内丢失钱包和信用卡,寻找无果后向NYPD报警。109分局通过调取查看监控发现,女子在购物过程中,落下了钱包未有察觉,后来1名中年亚裔男子将钱包捡走。后来,警方对这名男子,进行通缉。
在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拾遗者在捡到财物后需向执法部门报告,若不上报或在被要求归还财产时拒绝,或视为盗窃。而在美国以宾夕法尼亚州、德州为代表的一些州,州法规定,拾遗者,对所捡到的物品有所有权,除非失主确定并找到拾遗者后向其索要。甚至还有俗称Finderskeepers law(拾金可昧法)的具体法律,来保证民众拾金可昧的权利。
一般来说,最为稳妥的做法是,捡到钱包和像手机等贵重物品后,先尽力附近寻找失主,像钱包里,多数都有证明个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可以根据身份证件上的地址,给失主邮递回去。如果找不到,也没有任何失主信息,就去警察局,让警察帮忙寻找失主。如果限期内,失主出现并证明自己的所有权,警察会将物品交还给他,一般按照惯例,失主也会主动表示感激;若一段时间仍无人认领,警局会通知上交物品的拾遗者,进行处理。
日前,曼哈顿下东城的一名华裔拾荒老妇,在东百老汇附近捡瓶子时,捡到一部手机,开机联系上失主后,因为知道同为华人,希望索要50刀辛苦费。不料随后失主报案,称这只手机内有自己的重要文档,但对方以辛苦费作为拿回手机的条件,并带警员一同前往约好的见面地点。
警方当场对拾荒老妇进行逮捕,并以“刑事盗窃罪”对其进行起诉,而该罪名在纽约州属于E级重罪,或面临1-4年的牢狱之灾,且可能影响移民身份申请和绿卡。
无独有偶,2018年12月,在布鲁克林8大道附近,1名华裔外卖员L先生,在送餐途中,在路边捡到一部iPhone手机,但因为当时急着跑单,就揣进衣兜,没有及时处理。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在当天下午,在自己送餐到指定地点时,突然被一辆警车截停,警员对手机事宜对他进行询问。这时忙忘记的L先生,才想起上午捡到的手机,立刻掏出,不料却遭到警方逮捕,并押回警局盘查。
L先生表示,自己真的没有打算私吞或者转卖掉手机,只是因为送餐忙,就放在了兜里,想有时间后再处理,但没想到,手机失主先通过苹果的Find My iPhone功能定位了手机位置,便向警察报警。L先生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不得不上庭。
那在美国,捡到他人财物,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应确定,附近是否可能有物主出现。像美国普通法,就明确了“拾遗”和“盗窃”两种行为的主要区别,即捡到物主物品时,物品在物主的控制范围之内还是之外。若在物主的控制范围之内属“盗窃”,反之则为“拾遗”,若无法找到物主,下一步应如何处理,答案很可能是,入乡随俗,按各州法律而定。
在纽约州,根据州法规定,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10天内未归还或交给警察的的,则构成“非法占有物品罪”,遭轻罪指控。像19年3月,在法拉盛缅街和37大道相交的1家华人超市内,就发生了类似的案件。1名53岁华裔女子在超市内丢失钱包和信用卡,寻找无果后向NYPD报警。109分局通过调取查看监控发现,女子在购物过程中,落下了钱包未有察觉,后来1名中年亚裔男子将钱包捡走。后来,警方对这名男子,进行通缉。
在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拾遗者在捡到财物后需向执法部门报告,若不上报或在被要求归还财产时拒绝,或视为盗窃。而在美国以宾夕法尼亚州、德州为代表的一些州,州法规定,拾遗者,对所捡到的物品有所有权,除非失主确定并找到拾遗者后向其索要。甚至还有俗称Finderskeepers law(拾金可昧法)的具体法律,来保证民众拾金可昧的权利。
一般来说,最为稳妥的做法是,捡到钱包和像手机等贵重物品后,先尽力附近寻找失主,像钱包里,多数都有证明个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可以根据身份证件上的地址,给失主邮递回去。如果找不到,也没有任何失主信息,就去警察局,让警察帮忙寻找失主。如果限期内,失主出现并证明自己的所有权,警察会将物品交还给他,一般按照惯例,失主也会主动表示感激;若一段时间仍无人认领,警局会通知上交物品的拾遗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