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荡群阴 on Nostr: ...
群众政治以其定义就是无形态的政治。他幻想通过反权力而解放自身,结果总是通过破坏有形态权力而把自己暴露在无形态权力的淫威下。人民以其定义就是弱者和潜在的被捕食者。人类已知历史经验不曾有过弱者和被捕食者的统治,他们至多在共和主义法统健康状况最佳时,接近于享有免于被捕食的安全。共和主义在政治上是包含民主成分的混合多元政体,在历史上是贵族封建-各等级共治体系的下游。因而,历史残余的贵族成分(雅典战神山最高法庭、罗马元老院、英国上议院、美国最高法院)是维系混合政体均衡性质的必要部分。彻底的民主化意味着权力的再度一元化和法统的最后衰亡,无形态群众政治注定是无形态赤裸暴力的先驱,发挥腐败菌清理尸体并自我毁灭的历史宿命。从格拉古经卡提林到恺撒的民主系谱有其政治和历史的一致性。卡提林是丧失童贞的格拉古,恺撒是格拉古遗志的海外传人。
帝国民族的命运永远落在残存法统资源最丰富的后来者身上。在自由的阶级社会中,社会或者不如说诸社会(Societies)和各阶级依据法权(Legal Rights)自我治理。各阶级的利益诉求是以争夺法统、保卫法权的形式进行的。阶级森严,尊卑判然,但没有一个凌驾于各阶级之上、外在于社会(Society)的强大政权。正如马基雅维利所说,这样的民族难以征服,也难以被征服。在专制的平等社会中,原本为了仲裁各阶级冲突而产生的国家,已经强大得超过了全社会所有阶级力量的总和。它早已折断了各阶级的骨骼,吞食了它们的血肉,把残骸化为原子化的个人,除了生物学层面上的血缘再也没有任何组织资源可以依靠,因为任何组织资源都可能是它的潜在威胁。然而,在这两者之间的过渡期(辛辛纳图斯的罗马、华盛顿的美国),贵族将亡而法统余威仍在,民主将兴而国家羽翼未丰,社会可以兼有自由和平等、强大和安全。这时,文明仿佛打开了通向盛夏之门,往往把自己的季候误认为自己的智慧,甚至误认为自己的设计。
在文明的暮年,奴役的平等实现了自己的全部内在可能性。在没有法统和法权的地方,命运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预测性。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皆为司空见惯,不会受到阶级或任何社会规则的限制或保护,因为没有规则就是最大的规则。这种平等的代价之一,就是王侯将相无种,大位人人可欲,因此政权必须把全民视为假想敌。统治者只是游民无产者中的幸运儿,不需要法统依据,可以通过赤裸暴力取得,离开赤裸暴力就会一无所有。贵族只是得宠官僚的荣誉称号,没有离开政权以后仍然可以分庭抗礼的独立阶级力量。城市只是人口较多的乡镇,没有自治组织和宪章。平民群众更换身份就像更换衣服,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可以保护并约束他。斗争不在有组织和法权的各阶级之间,而在原子化的个人之间;不为权利,而为生物学层面上的(幸运儿)富贵或(不幸者)温饱。它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组织资源(包括阶级)极端匮乏。这个社会之所以没有瓦解为一群相互吞噬的阿米巴,要归功于最后的组织资源——专制国家的约束。专制国家是它最大的诅咒,也是唯一的救星。专制国家就是赤裸暴力将无政府状态禁锢在胆瓶中的最后一道符咒,也是社会丧失自我治理能力后延续残年的外部起搏器。因为他们已经不可能有自由,但仍然不能没有秩序。
政治社会和大自然一样厌恶真空。一方是盛年的文明,恺撒主义刚刚溢出法统的藩篱,元气刚刚受到统治术的诱惑,有过剩的组织资源;一方是垂暮的文明,过多、过早、过于发达的统治术耗尽了法统和元气,迫切需要有效统治。当两种或几种处于不同季候的文明在同一时空相遇时,帝国就听到了宿命的召唤。西沃德在不幸的马克西米利安身上第一次行使了恺撒的仲裁,半推半就的克利夫兰在夏威夷并不比勇往直前的西奥多·罗斯福在古巴做得更少;因为宿命的季候一旦接近圆满,支持和反对的努力会神秘地指向同一方向,意图相互敌对的行动在效果上会彼此成为助力。
六、宿命的分身、最后的民族
帝国民族(最后的民族)除了法统资源的意义,还有地缘政治的意义。邦国的地缘处境与其文明季候同样是历史民族的宿命,不属于人类智慧可以经营的范围。历史民族的诞生必然消耗其前身或周边原始居民积累的原始丰饶以奠定统治格局,这种消耗通常是不可逆的。过早产生的民族不仅有太多的内部统治术和太少的原始丰饶,还要与季候相近的邻邦相互消耗。面对垂暮的中原各邦,年轻的帝国民族总是相对孤独和安全的文明守边者。这时,施予统治不再是征服而是拯救,统治成本可以降至最低。这正是罗马面对希腊世界、美国面对欧洲各邦的地缘形势。
古典的前理解根深蒂固,欧洲几乎每一个历史民族都有自己的罗马式修辞。法兰西及其革命、普鲁士及其秩序、俄罗斯及其神圣都曾以西方世界最后的民族自居,把宿命解读为搏击迦太基(英格兰)而自帝。这些斗争为国家的摩洛克化推波助澜,针对君侯的战争渐渐演变为针对全民的战争,在更大范围内上演了奠定雅典民主的鸡与蛋循环:全民战争促成普选权,普选制支持全民战争。原始丰饶在“春秋”礼仪性战争中只是一种背景,在“战国” 民主化战争却是最基本的因素。民主化战争是帝国的襁褓,正如礼仪性战争是多国体系的苗圃。欧洲诸民族因原始丰饶不足以支持帝业之重而相继溃灭,沦为哈德良的雅典——世界文人和世界艺伎,依靠罗马粗人附庸风雅而维系历史特权地位。
唯有北美最长久地畏惧摩洛克(Moloch)国家的血贡,唯有它的罗马式修辞仅限于宪制问题(只有华盛顿是众口一词的辛辛纳图斯,艾伦·伯克是众怒所归的卡提林,可敬的国父们人人自以为堪称加图),最缺乏世界帝国的心理结构。唯其如此,美国保存了最丰厚的原始丰饶,直到历史正在接近尾声,中原各邦血枯力竭,“帝国就是和平”的时代呼之欲出。
随着神性历史步入终结,理解历史脉络因果的健全直觉也与之俱尽,而任何精密的史学技术都必须以此为基础才能有生命,否则将沦为庞杂无内在联系的奇闻逸事录,只具备《塞尔彭自然史》一类怡情价值。这种拜占庭式辑录是垂老智性的最后闪光。于是,对“盛世”(或历史秋熟季候)的病态贪婪和工具理性催生了一种妖妄的炼丹术,企图在不分春夏秋冬的树木上让果实批量速成。炼金术的信徒在逆天行事的谵妄驱使下辛勤工作,希望清除毛虫可以繁荣蝴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正地位。诸神倦了。
然而在此之前,罗马的历史-地理宿命仍将不由自主地展开铁杖,直到穷尽其内在可能性[241]。严冬降临时,罗马和平-帝国秩序独自屹立在万国与毁灭之间。诸神渴了。
七、通向罗马之路
“礼失求诸野”,意思就是,文明边缘地区的演化慢于中心地区,更容易保存宪法的原始形式。日本神社之于周汉古礼、李氏朝鲜之于宋儒都是这样的例证。我们今天如果寻访普通法的原始形式,最适当的地方不在英格兰或新英格兰的名都古城,而在美国中西部的乡镇。莎士比亚时代的温切斯特在内布拉斯加,怀特菲尔德时代的美国在德克萨斯。正因为如此,美国才能以英格兰古老法统的保卫者自居。她复辟了否定主权概念的都铎宪法,暂时击退了威斯敏斯特危险的创新。
英格兰经过内战的洗荡和列强竞争的考验,已经发现了霍布斯主义的妙用,准备适当改造国内宪制,争取在爪牙见血的世界上出人头地。然而,历史的步伐在新大陆慢了不止半拍。新诞生的美国拷贝了都铎英国的国际地位和地缘形势。只有列强遗忘、海洋保护的世外桃源才能安心享受没有常备军的自由。都铎宪法的奥义在于:她的政府只有几百名仪仗队性质的军队,自耕农以上的阶级几乎家家自备武器;中央的强制力取决于号召各郡民兵自费勤王的声誉;地方政权掌握在法官手中,法官由自掏腰包的乡绅担任;税收由乡绅和商人自己确定,自己征收。有产阶级如果决定饿死政府,运用国会都是多余的。他们只要自己低估产业的价值,然后通过自己的陪审团宣布逃税无罪就行了。没有人把无产阶级当回事。人们不假思索地假定:他们当然会拥护本乡本土的“天然统治者”——供应下议院议员的绅商阶级。在这样的国家,政治斗争经常以法律诉讼的形式进行。因此,律师在国会议员中所占的比例格外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要将“都铎”换成“美国”,前面的描述就可以一字不改地适用于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华盛顿将军和弗吉尼亚绅士的世界体现了最纯粹、最原始意义上的“地主资产阶级统治”,遗风余韵延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夜。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薛福成一类儒生和外交官游历海外时会将美国称为“唐虞三代之治”——这是一个美好、淳朴而脆弱的世界,似乎仅仅属于历史的黎明。他们预见到,或迟或早,人类固有的腐败和野心终将侵入这片乐园。那时,“文武(周公)之道”将会取代“尧舜(上古)之道”。也就是说,辛辛那图斯的罗马内在地孕育了恺撒的罗马。犹如热力学第二定律,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
显然,国父们和弗吉尼亚绅士并不相信这些。或者不如说,他们相信相反的天命,相信大洋比海峡更加友善,相信并希望旧大陆的命运永远不会追上新大陆。他们畏惧权力的毒汁与美味,甘愿将帝国的荣耀和负担留给不列颠的兄弟民族,梦想为子孙留下田园牧歌宁静而乏味的幸福。否则,他们为什么要抗拒帝国议会的课业呢?身为乔治国王的臣民,他们已经搭上了帝国的便车,而威斯敏斯特索取的一切,都是争雄世界的必要准备工作。
可敬的国父们赢得了战役,却输掉了战争。美国像约拿一样,虽然远走大洋对岸,仍然没有逃出天命的手掌心。华盛顿-李家族击败了懒散的贵族格兰维尔和快乐的喜剧家柏戈因(John Burgoyne),却输在阴郁的清教徒神学家林肯手中。耶和华的长臂只给古老的英格兰多留了70年“美好的旧时光”,就把费尔法克斯的纳斯比宝剑交给了格兰特将军。南北战争将不太情愿的美国推出了原有的轨迹,缓慢而确凿地送进了造就帝国的生产线,最终将大英帝国的负担放在她的肩上。然而,她当初的独立就是为了逃避这种使命。
美国的罗马天命揭示以后,浅薄的富强爱好者才开始对新大陆产生势利的兴趣。他们在国父遗教中寻找大国的秘诀,犹如在伊丽莎白身上寻找大英帝国的蓝图。其实,这两位典范人物(伊丽莎白和华盛顿)恰好代表了相反的历史路径:酷似瑞典王国的小英格兰、酷似瑞士联邦的小美利坚。伊丽莎白在她有生之年,最讨厌战争和军费开支。大众文化把她塑造成英雄和征服者,历史却发现她通常以小气鬼、胆小鬼和战争受害者自居。她习惯以女性身份为挡箭牌,推卸朋友和敌人奉送的“光荣之路”。华盛顿的遗教就是珍惜隐士恬淡的幸福,坚决抵制大国政治的危险诱惑。朋友称他为辛辛那图斯,他却以小加图自居。这两位罗马人的寓意显而易见:征服(更不要说被征服)乃是共和国宪制败坏的主因,小加图的朋友就是恺撒的敌人。然而,如果共和国能够谨守辛辛那图斯的淳朴传统,则小加图不必牺牲,恺撒也根本不会出现。吊诡之处在于,正因为伊丽莎白和华盛顿这样的人物像母鸟呵护鸟蛋一样,尽量推迟却无法阻止本国踏上罗马之路,他们的国家才能保存更加充沛的元气,以基本盘的丰厚弥补技巧的不足。他们的成功和失败都神秘地指向同样的目的地,这样的契合绝不是最巧妙的人谋所能实现的。罗马之路通常等价于天命,部分原因在此。没落民族过早滥用了自己的资源,不是没有代价的;他们的谋略家经常有“机关算尽太聪明”“天亡我也”的悲哀。
克伦威尔和林肯是某些不合时宜法律的破坏者,却并不是法统的破坏者。他们是有使命的的僭主,却不是寻常的野心家。他们是天命差来的啄木鸟,负责啄破蛋壳解放羽翼初成的雏鹰,打开横绝四海的道路。他们兼护法者与守法者于一身,留下了暧昧而尴尬的双面神形象。共同体通过塑造传统来塑造自己的体质——体质就是广义的宪制,也是狭义宪制的土壤和背景。众国父和众忠臣的遗产有其确定地位,双面神的遗产似乎更适合被遗忘和被遮蔽。
在华盛顿和林肯之间,都铎宪法在美洲度过了最后的小阳春。辛辛那图斯的美国产生了自己的两位加图:卡尔霍恩和斯蒂芬斯。他们都将自己的遗嘱留给未来,但他们两人又有显著差异。在卡尔霍恩的著作中,你会看到另一个洛克。或者更正确地说,你会看到一位超越自我和历史之外的世界公民。你会不由自主地相信:自然的法则和人性的法则都是永恒和普遍的,由此推出的宪法理论至少像欧几里得和牛顿的定理一样放之四海而皆准。作者本人是谁,这不重要。作者的祖国是什么,这也不重要。从根本上讲,个别和具体的经验事实都只具备几何学教科书例题的重要性。你可以随意选择历史事实,却不会改变定理的证明。你从作者的态度就能看出,他是胜利者,而且他相信胜利不是因为他本人,而是因为普遍规律自然会伸张自己的正义。在斯蒂芬斯的著作中,你会看到另一个塔西佗。他同样像亚里士多德和洛克一样相信,他的宪法理论至少像柏拉图的原型一样放之四海而皆准。从内容上看,他的宪法理论和卡尔霍恩没有多大区别;但他也像波提乌斯一样相信,普世理论的正确性只具备柏拉图性质。也就是说,理念世界原本就不能适用于每况愈下的现实世界。他从来不想恢复辛辛那图斯或华盛顿的盛世,只想澄清具体的事实:国父们预见的恺撒主义最后还是来了,就人性弱点而言并不意外。南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阻止,子孙后代不能将撕毁华盛顿遗嘱的责任放在他们身上。
简而言之,卡尔霍恩阐述的政体乃是托克维尔意义上的纯民主共同体。他对权力来源的看法和光荣革命时代的理论家没有实质性差异,可以视为18世纪思想的孓遗。南北战争前的美国比19世纪的欧洲更好地体现了他们共同的祖先,始终不足为奇。他对政体形式的看法非常类似杰斐逊,只是更多体现了某些关系到南卡罗来纳的问题。他的感情和人格正如华盛顿将军和平尼克将军,是罗马式和加图式的。在爱国(州)者一词的本义上,他是一位真正的爱国(州)者。他的宪法解释为联邦设计了一种混合政体,为各州设计了一种民主政体。智慧在联邦,力量在各州。机器在联邦,需要精巧的平衡;生命在各州,需要完整的元气。他为前者准备了“组织良好的政府”,为后者保存了“团结一致的人民”。如果南卡罗来纳“适时且明智的妥协”“能够作为范例而得到其他州的效仿,并最终成为整个联邦体制的范例,那么各州政府,尤其是各州的联合政府,也就能够在同样的和谐一致中安居了”。
这种方案类似1848年宪法设计的瑞士联邦和《米奇湖协议》(Meech Lake Constitutional Accord)设计的双语加拿大。地方自治体并未从中获得更多权力,联邦却因此失去了众多可能性。俾斯麦和恺撒在这种宪制中没有大显身手的机会,南方将享有魁北克式超过其人口比例的权力。一个加拿大式的美国很容易在外交上依附大英帝国,犹如真实历史路径中的加拿大在外交上依附美国。没有林肯的鲜血仲裁,就不会有威尔逊、罗斯福和小布什的革命性外交。这样一个美国仍然会以其经济、军事资源支持英国,却不会强迫英法帝国撤出有色人种地区。在这种“未曾发生的历史”中,缺乏国家传统的部落民几乎没有独立建国的机会。大多数边缘国家将会长期掌握在袁世凯、迪亚兹一类威权统治者手中,因为他们比大众民主产生的统治者更乐于维护私有财产和条约体系。南方即使没有经过内战,也没有多少机会在巴西帝国废奴、皇家海军剿匪的19世纪80年代继续维持奴隶制;但是,没有突然破产的大庄园阶级将会塑造某种酷似西印度群岛的经济关系和种族关系。
然而,这一切真正可能吗?如果我们考虑到弗里蒙特(John Charles Frémont)实在是克伦威尔的精神兄弟,就会怀疑法统的力量能否超过热忱。林肯在民间神学家当中已经是相当尊重宪法的类型了,对他们来说废奴就是公义和邪恶的对决。林肯公开主张承认最高法院有利于奴隶制的判决,同时不放弃今后继续争取废奴的判决。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争取“维护联邦、不太介意废奴或蓄奴”的大多数。北美清教徒有可能产生不了林肯的手腕,却不大可能产生不了第二个普莱德上校[242]
。一个只有弗里蒙特、没有林肯的美国很可能使南方和“维护联邦、不太介意废奴或蓄奴者”长期结盟执政,而北方激进派很可能变成首先退出联邦的一方,正如他们在1812年的尝试。
黑人为“团结一致的人民”留下了致命的缺口,却将“组织良好的政府”变成了恺撒的苗圃。林肯以后的历史路径跟南方的爱国者开了一个大玩笑,或许是为了显示天意,为“新教徒的罗马”安排了比“哲学家的罗马”更加神秘莫测的天命。南方用种族隔离的膏药暂时封闭了缺口,天命却将这块膏药变成了白头鹰破壳而出的通道。
种族隔离本质上属于社区政治,而非全国政治或国际政治,一开始就跟州权和小共同体权利互为表里。在宪法意义上,种族隔离是多数暴政在种族问题上的体现。在卡尔霍恩阐述的纯民主共同体内,少数族群基本上没有修改宪制或推翻多数派政策的机会。因此,黑人地位始终与联邦权力共进退。联邦权力的扩张就是黑人地位的上升,反之亦然。历史上,联邦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经历了南北战争、新政和冷战三次大规模扩张,最后一次规模最大,时间最长。黑人民权运动在冷战时期取得了最大的进展,信非偶然。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忘记老辉格党(反杰克逊党人)和斯蒂芬斯的警告:“行政官篡权”乃是恺撒主义的先声,内在地蕴涵侵犯地方自治和结社自由的危险倾向。保守派在林肯和罗斯福身上看到了恺撒的苗头,他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地方自治是美国民主的真正基石,盎格鲁新教徒本能地憎恶拉丁式“经过公民投票批准的中央集权”。只有在战争和国家安全的危险极为迫切的情况下,公众才会以较为宽容的态度对待中央政权的干涉。
制度(system)是一个涵义宽泛的词,同时包括了法律规范和社会习俗的内容。两者之间存在广泛而模糊的重叠区域。前者可以通过立法废除,或者本身就是违宪的。后者乃是自由社会的必要之恶,社会偏见的自然体现。不同族裔即使仅仅存在风俗和偏好的差异,早晚也会形成社会地位不等的团体。国会制定移风易俗的法律,无异于将罗马教皇和宗教裁判所的权力授予自身。联邦政府越过自治社区实施社会工程,无异于在和平时期行使战争权力。依据19世纪的宪法解释,联邦政府在冷战时期行使的许多权力都是违宪的。在废除强制种族隔离和实施强制种族平等之间,边界模糊,解释混乱,很容易从一种错误跳跃到另一种错误。强制穆斯林女性揭去面纱、强制满族人剪去辫子,到底是维护平等,还是侵犯自由?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场。废除种族隔离(Desegregation)也是这样的问题。
冷战给美国公众带来了新的立场,一种正邪不两立的十字军世界观。“自由和暴政的斗争构成当今世界的背景,种族歧视的问题必须在这种背景下重新审视。”(Brief for the United States as Amicus Curiae, Brown v. Board ofEducation[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243]])维护自由世界的斗争需要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理论解释的纠葛必须让位于现实政治的亟需。麦卡锡主义清洗共产主义渗透和打击种族隔离制度,同样都是保卫自由的非常措施(Necessary),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矛盾。杜鲁门总统解释说:“自由世界必须保存和加强其道德资源,正如其物质资源……如果我们想要唤醒全世界人民,他们的自由已经岌岌可危;如果我们想要恢复某些国度人民的希望,他们的自由已经丧失;如果我们想要完成美国的应许,期盼属于我们自己;我们就必须纠正美国民主实践当中仍然存在的不完美之处。我们知道方法。我们只欠决心。”(Truman, Message to the Congress)
合众国根据自己的形象,成立了联合国,体现了威尔逊主义的核心概念:“山巅之城”理应是世界的楷模。然而,种族歧视问题玷污了美国的道德形象。苏联在宣扬资产阶级民主伪善性的时候,从来不会忘记开发这个富矿。对于浸透了清教精神的冷战斗士而言,这不是小事。在威尔逊和国联成立的时代,关于邮政的地方性问题远比欧洲和平和世界秩序分量更重。在麦卡锡和冷战的时代,相对于其他所有列强,美国地方性政治相对于国际政治的分量仍然是最重的,但已经不如30年前分量重。我们如果将民权运动的术语翻译成党派政治的术语,就会产生以下的译文:在杜鲁门政府和艾森豪威尔政府的天平上,州权党人的威胁和南部参议员的政治资源并不总能压倒冷战政治的重量。向海外推销民主价值的美国外交官才是国内民权运动的最佳盟友,民权运动和反共斗争都是冷战布局的一部分。我们如果忽略了这个前提,就会过高估计民权运动本身的政治分量。
美国国务院对苏联的宣传战略非常敏感,恰好发挥了放大种族问题的作用。苏联报刊经常收集美国左翼媒体和地方小报涉及种族歧视的零星报道,教育本国人民,鼓动亚非拉有色人种。这些报道在美国的读者不多、分量不大,但一旦经过苏美两国宣传和外事部门的辑录、整合和分析,就能以小搏大,引起美国最高层的重视。虽然民权活动家目标不同,但也并不是不精通这种技术。有色人种国民协进会(NAACP)向联合国请愿,主要目的在于引起联邦政府的尴尬和不安,借助联邦行政当局向司法系统和地方政府施加影响。(Civil Rights Congress, supra note 209, at vii, xivxvi; New York Times, Dec. 18, 1951, at 13, col. 3)自南北战争以来,后两者一直是黑人权力的主要障碍。
帝国民族的命运永远落在残存法统资源最丰富的后来者身上。在自由的阶级社会中,社会或者不如说诸社会(Societies)和各阶级依据法权(Legal Rights)自我治理。各阶级的利益诉求是以争夺法统、保卫法权的形式进行的。阶级森严,尊卑判然,但没有一个凌驾于各阶级之上、外在于社会(Society)的强大政权。正如马基雅维利所说,这样的民族难以征服,也难以被征服。在专制的平等社会中,原本为了仲裁各阶级冲突而产生的国家,已经强大得超过了全社会所有阶级力量的总和。它早已折断了各阶级的骨骼,吞食了它们的血肉,把残骸化为原子化的个人,除了生物学层面上的血缘再也没有任何组织资源可以依靠,因为任何组织资源都可能是它的潜在威胁。然而,在这两者之间的过渡期(辛辛纳图斯的罗马、华盛顿的美国),贵族将亡而法统余威仍在,民主将兴而国家羽翼未丰,社会可以兼有自由和平等、强大和安全。这时,文明仿佛打开了通向盛夏之门,往往把自己的季候误认为自己的智慧,甚至误认为自己的设计。
在文明的暮年,奴役的平等实现了自己的全部内在可能性。在没有法统和法权的地方,命运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预测性。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皆为司空见惯,不会受到阶级或任何社会规则的限制或保护,因为没有规则就是最大的规则。这种平等的代价之一,就是王侯将相无种,大位人人可欲,因此政权必须把全民视为假想敌。统治者只是游民无产者中的幸运儿,不需要法统依据,可以通过赤裸暴力取得,离开赤裸暴力就会一无所有。贵族只是得宠官僚的荣誉称号,没有离开政权以后仍然可以分庭抗礼的独立阶级力量。城市只是人口较多的乡镇,没有自治组织和宪章。平民群众更换身份就像更换衣服,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可以保护并约束他。斗争不在有组织和法权的各阶级之间,而在原子化的个人之间;不为权利,而为生物学层面上的(幸运儿)富贵或(不幸者)温饱。它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组织资源(包括阶级)极端匮乏。这个社会之所以没有瓦解为一群相互吞噬的阿米巴,要归功于最后的组织资源——专制国家的约束。专制国家是它最大的诅咒,也是唯一的救星。专制国家就是赤裸暴力将无政府状态禁锢在胆瓶中的最后一道符咒,也是社会丧失自我治理能力后延续残年的外部起搏器。因为他们已经不可能有自由,但仍然不能没有秩序。
政治社会和大自然一样厌恶真空。一方是盛年的文明,恺撒主义刚刚溢出法统的藩篱,元气刚刚受到统治术的诱惑,有过剩的组织资源;一方是垂暮的文明,过多、过早、过于发达的统治术耗尽了法统和元气,迫切需要有效统治。当两种或几种处于不同季候的文明在同一时空相遇时,帝国就听到了宿命的召唤。西沃德在不幸的马克西米利安身上第一次行使了恺撒的仲裁,半推半就的克利夫兰在夏威夷并不比勇往直前的西奥多·罗斯福在古巴做得更少;因为宿命的季候一旦接近圆满,支持和反对的努力会神秘地指向同一方向,意图相互敌对的行动在效果上会彼此成为助力。
六、宿命的分身、最后的民族
帝国民族(最后的民族)除了法统资源的意义,还有地缘政治的意义。邦国的地缘处境与其文明季候同样是历史民族的宿命,不属于人类智慧可以经营的范围。历史民族的诞生必然消耗其前身或周边原始居民积累的原始丰饶以奠定统治格局,这种消耗通常是不可逆的。过早产生的民族不仅有太多的内部统治术和太少的原始丰饶,还要与季候相近的邻邦相互消耗。面对垂暮的中原各邦,年轻的帝国民族总是相对孤独和安全的文明守边者。这时,施予统治不再是征服而是拯救,统治成本可以降至最低。这正是罗马面对希腊世界、美国面对欧洲各邦的地缘形势。
古典的前理解根深蒂固,欧洲几乎每一个历史民族都有自己的罗马式修辞。法兰西及其革命、普鲁士及其秩序、俄罗斯及其神圣都曾以西方世界最后的民族自居,把宿命解读为搏击迦太基(英格兰)而自帝。这些斗争为国家的摩洛克化推波助澜,针对君侯的战争渐渐演变为针对全民的战争,在更大范围内上演了奠定雅典民主的鸡与蛋循环:全民战争促成普选权,普选制支持全民战争。原始丰饶在“春秋”礼仪性战争中只是一种背景,在“战国” 民主化战争却是最基本的因素。民主化战争是帝国的襁褓,正如礼仪性战争是多国体系的苗圃。欧洲诸民族因原始丰饶不足以支持帝业之重而相继溃灭,沦为哈德良的雅典——世界文人和世界艺伎,依靠罗马粗人附庸风雅而维系历史特权地位。
唯有北美最长久地畏惧摩洛克(Moloch)国家的血贡,唯有它的罗马式修辞仅限于宪制问题(只有华盛顿是众口一词的辛辛纳图斯,艾伦·伯克是众怒所归的卡提林,可敬的国父们人人自以为堪称加图),最缺乏世界帝国的心理结构。唯其如此,美国保存了最丰厚的原始丰饶,直到历史正在接近尾声,中原各邦血枯力竭,“帝国就是和平”的时代呼之欲出。
随着神性历史步入终结,理解历史脉络因果的健全直觉也与之俱尽,而任何精密的史学技术都必须以此为基础才能有生命,否则将沦为庞杂无内在联系的奇闻逸事录,只具备《塞尔彭自然史》一类怡情价值。这种拜占庭式辑录是垂老智性的最后闪光。于是,对“盛世”(或历史秋熟季候)的病态贪婪和工具理性催生了一种妖妄的炼丹术,企图在不分春夏秋冬的树木上让果实批量速成。炼金术的信徒在逆天行事的谵妄驱使下辛勤工作,希望清除毛虫可以繁荣蝴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正地位。诸神倦了。
然而在此之前,罗马的历史-地理宿命仍将不由自主地展开铁杖,直到穷尽其内在可能性[241]。严冬降临时,罗马和平-帝国秩序独自屹立在万国与毁灭之间。诸神渴了。
七、通向罗马之路
“礼失求诸野”,意思就是,文明边缘地区的演化慢于中心地区,更容易保存宪法的原始形式。日本神社之于周汉古礼、李氏朝鲜之于宋儒都是这样的例证。我们今天如果寻访普通法的原始形式,最适当的地方不在英格兰或新英格兰的名都古城,而在美国中西部的乡镇。莎士比亚时代的温切斯特在内布拉斯加,怀特菲尔德时代的美国在德克萨斯。正因为如此,美国才能以英格兰古老法统的保卫者自居。她复辟了否定主权概念的都铎宪法,暂时击退了威斯敏斯特危险的创新。
英格兰经过内战的洗荡和列强竞争的考验,已经发现了霍布斯主义的妙用,准备适当改造国内宪制,争取在爪牙见血的世界上出人头地。然而,历史的步伐在新大陆慢了不止半拍。新诞生的美国拷贝了都铎英国的国际地位和地缘形势。只有列强遗忘、海洋保护的世外桃源才能安心享受没有常备军的自由。都铎宪法的奥义在于:她的政府只有几百名仪仗队性质的军队,自耕农以上的阶级几乎家家自备武器;中央的强制力取决于号召各郡民兵自费勤王的声誉;地方政权掌握在法官手中,法官由自掏腰包的乡绅担任;税收由乡绅和商人自己确定,自己征收。有产阶级如果决定饿死政府,运用国会都是多余的。他们只要自己低估产业的价值,然后通过自己的陪审团宣布逃税无罪就行了。没有人把无产阶级当回事。人们不假思索地假定:他们当然会拥护本乡本土的“天然统治者”——供应下议院议员的绅商阶级。在这样的国家,政治斗争经常以法律诉讼的形式进行。因此,律师在国会议员中所占的比例格外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要将“都铎”换成“美国”,前面的描述就可以一字不改地适用于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华盛顿将军和弗吉尼亚绅士的世界体现了最纯粹、最原始意义上的“地主资产阶级统治”,遗风余韵延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夜。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薛福成一类儒生和外交官游历海外时会将美国称为“唐虞三代之治”——这是一个美好、淳朴而脆弱的世界,似乎仅仅属于历史的黎明。他们预见到,或迟或早,人类固有的腐败和野心终将侵入这片乐园。那时,“文武(周公)之道”将会取代“尧舜(上古)之道”。也就是说,辛辛那图斯的罗马内在地孕育了恺撒的罗马。犹如热力学第二定律,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
显然,国父们和弗吉尼亚绅士并不相信这些。或者不如说,他们相信相反的天命,相信大洋比海峡更加友善,相信并希望旧大陆的命运永远不会追上新大陆。他们畏惧权力的毒汁与美味,甘愿将帝国的荣耀和负担留给不列颠的兄弟民族,梦想为子孙留下田园牧歌宁静而乏味的幸福。否则,他们为什么要抗拒帝国议会的课业呢?身为乔治国王的臣民,他们已经搭上了帝国的便车,而威斯敏斯特索取的一切,都是争雄世界的必要准备工作。
可敬的国父们赢得了战役,却输掉了战争。美国像约拿一样,虽然远走大洋对岸,仍然没有逃出天命的手掌心。华盛顿-李家族击败了懒散的贵族格兰维尔和快乐的喜剧家柏戈因(John Burgoyne),却输在阴郁的清教徒神学家林肯手中。耶和华的长臂只给古老的英格兰多留了70年“美好的旧时光”,就把费尔法克斯的纳斯比宝剑交给了格兰特将军。南北战争将不太情愿的美国推出了原有的轨迹,缓慢而确凿地送进了造就帝国的生产线,最终将大英帝国的负担放在她的肩上。然而,她当初的独立就是为了逃避这种使命。
美国的罗马天命揭示以后,浅薄的富强爱好者才开始对新大陆产生势利的兴趣。他们在国父遗教中寻找大国的秘诀,犹如在伊丽莎白身上寻找大英帝国的蓝图。其实,这两位典范人物(伊丽莎白和华盛顿)恰好代表了相反的历史路径:酷似瑞典王国的小英格兰、酷似瑞士联邦的小美利坚。伊丽莎白在她有生之年,最讨厌战争和军费开支。大众文化把她塑造成英雄和征服者,历史却发现她通常以小气鬼、胆小鬼和战争受害者自居。她习惯以女性身份为挡箭牌,推卸朋友和敌人奉送的“光荣之路”。华盛顿的遗教就是珍惜隐士恬淡的幸福,坚决抵制大国政治的危险诱惑。朋友称他为辛辛那图斯,他却以小加图自居。这两位罗马人的寓意显而易见:征服(更不要说被征服)乃是共和国宪制败坏的主因,小加图的朋友就是恺撒的敌人。然而,如果共和国能够谨守辛辛那图斯的淳朴传统,则小加图不必牺牲,恺撒也根本不会出现。吊诡之处在于,正因为伊丽莎白和华盛顿这样的人物像母鸟呵护鸟蛋一样,尽量推迟却无法阻止本国踏上罗马之路,他们的国家才能保存更加充沛的元气,以基本盘的丰厚弥补技巧的不足。他们的成功和失败都神秘地指向同样的目的地,这样的契合绝不是最巧妙的人谋所能实现的。罗马之路通常等价于天命,部分原因在此。没落民族过早滥用了自己的资源,不是没有代价的;他们的谋略家经常有“机关算尽太聪明”“天亡我也”的悲哀。
克伦威尔和林肯是某些不合时宜法律的破坏者,却并不是法统的破坏者。他们是有使命的的僭主,却不是寻常的野心家。他们是天命差来的啄木鸟,负责啄破蛋壳解放羽翼初成的雏鹰,打开横绝四海的道路。他们兼护法者与守法者于一身,留下了暧昧而尴尬的双面神形象。共同体通过塑造传统来塑造自己的体质——体质就是广义的宪制,也是狭义宪制的土壤和背景。众国父和众忠臣的遗产有其确定地位,双面神的遗产似乎更适合被遗忘和被遮蔽。
在华盛顿和林肯之间,都铎宪法在美洲度过了最后的小阳春。辛辛那图斯的美国产生了自己的两位加图:卡尔霍恩和斯蒂芬斯。他们都将自己的遗嘱留给未来,但他们两人又有显著差异。在卡尔霍恩的著作中,你会看到另一个洛克。或者更正确地说,你会看到一位超越自我和历史之外的世界公民。你会不由自主地相信:自然的法则和人性的法则都是永恒和普遍的,由此推出的宪法理论至少像欧几里得和牛顿的定理一样放之四海而皆准。作者本人是谁,这不重要。作者的祖国是什么,这也不重要。从根本上讲,个别和具体的经验事实都只具备几何学教科书例题的重要性。你可以随意选择历史事实,却不会改变定理的证明。你从作者的态度就能看出,他是胜利者,而且他相信胜利不是因为他本人,而是因为普遍规律自然会伸张自己的正义。在斯蒂芬斯的著作中,你会看到另一个塔西佗。他同样像亚里士多德和洛克一样相信,他的宪法理论至少像柏拉图的原型一样放之四海而皆准。从内容上看,他的宪法理论和卡尔霍恩没有多大区别;但他也像波提乌斯一样相信,普世理论的正确性只具备柏拉图性质。也就是说,理念世界原本就不能适用于每况愈下的现实世界。他从来不想恢复辛辛那图斯或华盛顿的盛世,只想澄清具体的事实:国父们预见的恺撒主义最后还是来了,就人性弱点而言并不意外。南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阻止,子孙后代不能将撕毁华盛顿遗嘱的责任放在他们身上。
简而言之,卡尔霍恩阐述的政体乃是托克维尔意义上的纯民主共同体。他对权力来源的看法和光荣革命时代的理论家没有实质性差异,可以视为18世纪思想的孓遗。南北战争前的美国比19世纪的欧洲更好地体现了他们共同的祖先,始终不足为奇。他对政体形式的看法非常类似杰斐逊,只是更多体现了某些关系到南卡罗来纳的问题。他的感情和人格正如华盛顿将军和平尼克将军,是罗马式和加图式的。在爱国(州)者一词的本义上,他是一位真正的爱国(州)者。他的宪法解释为联邦设计了一种混合政体,为各州设计了一种民主政体。智慧在联邦,力量在各州。机器在联邦,需要精巧的平衡;生命在各州,需要完整的元气。他为前者准备了“组织良好的政府”,为后者保存了“团结一致的人民”。如果南卡罗来纳“适时且明智的妥协”“能够作为范例而得到其他州的效仿,并最终成为整个联邦体制的范例,那么各州政府,尤其是各州的联合政府,也就能够在同样的和谐一致中安居了”。
这种方案类似1848年宪法设计的瑞士联邦和《米奇湖协议》(Meech Lake Constitutional Accord)设计的双语加拿大。地方自治体并未从中获得更多权力,联邦却因此失去了众多可能性。俾斯麦和恺撒在这种宪制中没有大显身手的机会,南方将享有魁北克式超过其人口比例的权力。一个加拿大式的美国很容易在外交上依附大英帝国,犹如真实历史路径中的加拿大在外交上依附美国。没有林肯的鲜血仲裁,就不会有威尔逊、罗斯福和小布什的革命性外交。这样一个美国仍然会以其经济、军事资源支持英国,却不会强迫英法帝国撤出有色人种地区。在这种“未曾发生的历史”中,缺乏国家传统的部落民几乎没有独立建国的机会。大多数边缘国家将会长期掌握在袁世凯、迪亚兹一类威权统治者手中,因为他们比大众民主产生的统治者更乐于维护私有财产和条约体系。南方即使没有经过内战,也没有多少机会在巴西帝国废奴、皇家海军剿匪的19世纪80年代继续维持奴隶制;但是,没有突然破产的大庄园阶级将会塑造某种酷似西印度群岛的经济关系和种族关系。
然而,这一切真正可能吗?如果我们考虑到弗里蒙特(John Charles Frémont)实在是克伦威尔的精神兄弟,就会怀疑法统的力量能否超过热忱。林肯在民间神学家当中已经是相当尊重宪法的类型了,对他们来说废奴就是公义和邪恶的对决。林肯公开主张承认最高法院有利于奴隶制的判决,同时不放弃今后继续争取废奴的判决。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争取“维护联邦、不太介意废奴或蓄奴”的大多数。北美清教徒有可能产生不了林肯的手腕,却不大可能产生不了第二个普莱德上校[242]
。一个只有弗里蒙特、没有林肯的美国很可能使南方和“维护联邦、不太介意废奴或蓄奴者”长期结盟执政,而北方激进派很可能变成首先退出联邦的一方,正如他们在1812年的尝试。
黑人为“团结一致的人民”留下了致命的缺口,却将“组织良好的政府”变成了恺撒的苗圃。林肯以后的历史路径跟南方的爱国者开了一个大玩笑,或许是为了显示天意,为“新教徒的罗马”安排了比“哲学家的罗马”更加神秘莫测的天命。南方用种族隔离的膏药暂时封闭了缺口,天命却将这块膏药变成了白头鹰破壳而出的通道。
种族隔离本质上属于社区政治,而非全国政治或国际政治,一开始就跟州权和小共同体权利互为表里。在宪法意义上,种族隔离是多数暴政在种族问题上的体现。在卡尔霍恩阐述的纯民主共同体内,少数族群基本上没有修改宪制或推翻多数派政策的机会。因此,黑人地位始终与联邦权力共进退。联邦权力的扩张就是黑人地位的上升,反之亦然。历史上,联邦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经历了南北战争、新政和冷战三次大规模扩张,最后一次规模最大,时间最长。黑人民权运动在冷战时期取得了最大的进展,信非偶然。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忘记老辉格党(反杰克逊党人)和斯蒂芬斯的警告:“行政官篡权”乃是恺撒主义的先声,内在地蕴涵侵犯地方自治和结社自由的危险倾向。保守派在林肯和罗斯福身上看到了恺撒的苗头,他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地方自治是美国民主的真正基石,盎格鲁新教徒本能地憎恶拉丁式“经过公民投票批准的中央集权”。只有在战争和国家安全的危险极为迫切的情况下,公众才会以较为宽容的态度对待中央政权的干涉。
制度(system)是一个涵义宽泛的词,同时包括了法律规范和社会习俗的内容。两者之间存在广泛而模糊的重叠区域。前者可以通过立法废除,或者本身就是违宪的。后者乃是自由社会的必要之恶,社会偏见的自然体现。不同族裔即使仅仅存在风俗和偏好的差异,早晚也会形成社会地位不等的团体。国会制定移风易俗的法律,无异于将罗马教皇和宗教裁判所的权力授予自身。联邦政府越过自治社区实施社会工程,无异于在和平时期行使战争权力。依据19世纪的宪法解释,联邦政府在冷战时期行使的许多权力都是违宪的。在废除强制种族隔离和实施强制种族平等之间,边界模糊,解释混乱,很容易从一种错误跳跃到另一种错误。强制穆斯林女性揭去面纱、强制满族人剪去辫子,到底是维护平等,还是侵犯自由?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场。废除种族隔离(Desegregation)也是这样的问题。
冷战给美国公众带来了新的立场,一种正邪不两立的十字军世界观。“自由和暴政的斗争构成当今世界的背景,种族歧视的问题必须在这种背景下重新审视。”(Brief for the United States as Amicus Curiae, Brown v. Board ofEducation[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243]])维护自由世界的斗争需要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理论解释的纠葛必须让位于现实政治的亟需。麦卡锡主义清洗共产主义渗透和打击种族隔离制度,同样都是保卫自由的非常措施(Necessary),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矛盾。杜鲁门总统解释说:“自由世界必须保存和加强其道德资源,正如其物质资源……如果我们想要唤醒全世界人民,他们的自由已经岌岌可危;如果我们想要恢复某些国度人民的希望,他们的自由已经丧失;如果我们想要完成美国的应许,期盼属于我们自己;我们就必须纠正美国民主实践当中仍然存在的不完美之处。我们知道方法。我们只欠决心。”(Truman, Message to the Congress)
合众国根据自己的形象,成立了联合国,体现了威尔逊主义的核心概念:“山巅之城”理应是世界的楷模。然而,种族歧视问题玷污了美国的道德形象。苏联在宣扬资产阶级民主伪善性的时候,从来不会忘记开发这个富矿。对于浸透了清教精神的冷战斗士而言,这不是小事。在威尔逊和国联成立的时代,关于邮政的地方性问题远比欧洲和平和世界秩序分量更重。在麦卡锡和冷战的时代,相对于其他所有列强,美国地方性政治相对于国际政治的分量仍然是最重的,但已经不如30年前分量重。我们如果将民权运动的术语翻译成党派政治的术语,就会产生以下的译文:在杜鲁门政府和艾森豪威尔政府的天平上,州权党人的威胁和南部参议员的政治资源并不总能压倒冷战政治的重量。向海外推销民主价值的美国外交官才是国内民权运动的最佳盟友,民权运动和反共斗争都是冷战布局的一部分。我们如果忽略了这个前提,就会过高估计民权运动本身的政治分量。
美国国务院对苏联的宣传战略非常敏感,恰好发挥了放大种族问题的作用。苏联报刊经常收集美国左翼媒体和地方小报涉及种族歧视的零星报道,教育本国人民,鼓动亚非拉有色人种。这些报道在美国的读者不多、分量不大,但一旦经过苏美两国宣传和外事部门的辑录、整合和分析,就能以小搏大,引起美国最高层的重视。虽然民权活动家目标不同,但也并不是不精通这种技术。有色人种国民协进会(NAACP)向联合国请愿,主要目的在于引起联邦政府的尴尬和不安,借助联邦行政当局向司法系统和地方政府施加影响。(Civil Rights Congress, supra note 209, at vii, xivxvi; New York Times, Dec. 18, 1951, at 13, col. 3)自南北战争以来,后两者一直是黑人权力的主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