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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末位即淘汰” 考核处理岂能如此任性?】前不久,30岁的职场妈妈路青得知自己2023年的绩效评级为C等后,感到有些无力。她所在的公司将员工绩效分为A、B+、B、C、D共5个等级。评为C,不仅不能参与升职加薪,年终奖也只有不到1个月的奖金,而B等级的年终奖则有4个月的奖金。
拥有博士学位的路青从事研发工作。2023年7月,休完产假后,路青返岗上班,“我完成了所有的项目,工作量不比其他人少,连哺乳假都没有休,绩效却被评为C,我觉得很不合理。” 路青称,“单位也没说明考核标准,只是口头通知考核结果。”
实际上,路青2022年的年终考核也被评为C,“那年我虽然怀孕了,但工作到了年底,并没有影响正常工作,还有很多创新成果。” 路青表示,“我不知道考核的过程和标准,领导说2022年我怀孕,没有给我大于C等级的工作量,2023年复工时间短,不能快速进入状态……”因连续两年绩效评分为C,路青最终收到了被裁员的通知。
不同于路青,宋磊的绩效考核结果是全公司“工资一刀切”。宋磊是一名设备采购工程师,收入主要分为底薪和绩效奖金,比例为6:4。“绩效奖金发多少,由基数和兑现比例来定。其中,基数根据职级定;兑现比例根据上级公司评级打分来定,最高能达到110%,最低的没有奖金。”宋磊称,“像2022年,上级公司给我们打了98分,评语‘待改进’,我们的绩效奖金按基数的98%发。”
令宋磊不满的是,“我和同事们都不知道上级公司考核打分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已经完成了分内的工作,上级公司只是说‘完成度不高’,我们也不知道还需要改进什么。”宋磊无奈地说,在这种考核方式下,有员工选择“摆烂”,把工作推给新人,很多踏实做事的同事工作量激增,但工资并没有区别。
“所谓末位淘汰,归根结底还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雪薇解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未经上述调整或培训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用人单位可以建立绩效考核异议程序。”张雪薇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其公布的绩效考核计算方式进行核算,不得在未告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对相关数据进行“再加工”,也不得以“最终数据以公司计算为准”排除劳动者监督、提起异议的权利。
“绩效考核本身并不违法。”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符燕培表示,除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用人单位还应从观念上回归绩效考核的本源,“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能力,确保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不能通过考核对劳动者随意调岗、降薪甚至开除。”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s://3g.k.sohu.com/t/n773174279
https://weibo.com/5890672121/O5no5aM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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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博士学位的路青从事研发工作。2023年7月,休完产假后,路青返岗上班,“我完成了所有的项目,工作量不比其他人少,连哺乳假都没有休,绩效却被评为C,我觉得很不合理。” 路青称,“单位也没说明考核标准,只是口头通知考核结果。”
实际上,路青2022年的年终考核也被评为C,“那年我虽然怀孕了,但工作到了年底,并没有影响正常工作,还有很多创新成果。” 路青表示,“我不知道考核的过程和标准,领导说2022年我怀孕,没有给我大于C等级的工作量,2023年复工时间短,不能快速进入状态……”因连续两年绩效评分为C,路青最终收到了被裁员的通知。
不同于路青,宋磊的绩效考核结果是全公司“工资一刀切”。宋磊是一名设备采购工程师,收入主要分为底薪和绩效奖金,比例为6:4。“绩效奖金发多少,由基数和兑现比例来定。其中,基数根据职级定;兑现比例根据上级公司评级打分来定,最高能达到110%,最低的没有奖金。”宋磊称,“像2022年,上级公司给我们打了98分,评语‘待改进’,我们的绩效奖金按基数的98%发。”
令宋磊不满的是,“我和同事们都不知道上级公司考核打分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已经完成了分内的工作,上级公司只是说‘完成度不高’,我们也不知道还需要改进什么。”宋磊无奈地说,在这种考核方式下,有员工选择“摆烂”,把工作推给新人,很多踏实做事的同事工作量激增,但工资并没有区别。
“所谓末位淘汰,归根结底还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雪薇解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未经上述调整或培训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用人单位可以建立绩效考核异议程序。”张雪薇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其公布的绩效考核计算方式进行核算,不得在未告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对相关数据进行“再加工”,也不得以“最终数据以公司计算为准”排除劳动者监督、提起异议的权利。
“绩效考核本身并不违法。”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符燕培表示,除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用人单位还应从观念上回归绩效考核的本源,“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能力,确保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不能通过考核对劳动者随意调岗、降薪甚至开除。”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s://3g.k.sohu.com/t/n77317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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